因为“商品房是给富人盖的”这一句话,引发了许多谁是穷人、谁是富人的争论,网友中也有许多这样的提问。
其实几年前我就列举过中国统计局数十年一贯的统计办法,用七分法将中国城镇居民的收入分为了:最低收入户(10%)、低收入户(10%)、中等偏下户(20%)、中等收入户(20%)、中等偏上收入户(20%)、高收入户(10%)、最高收入户(10%)。
中央和国务院的各种文件中所用的也是统计局的标准,如中低收入家庭所提的是中等偏下收入户以下的收入家庭,中高收入家庭是指中等以上收入的家庭。或者可以简化而言,中等收入水平以下的家庭为较穷的收入群体,低收入户以下的家庭相对的穷,而中等以上收入的家庭则不能称为是穷人了。
国外也有自己的统计方式和分类方法。
美国社会各阶层财政分析与中国的不同,按IRS2003年的报税大全的分类方式如下:
注:①巨富:29.5万美元为1%的起点。
②富:13万美元为起点
如果按照美国的分类方式,中国的情况怎样呢?
我在2006年初请国家统计局帮忙做了个类似的统计,情况如下:
表一:中国城镇人口(2004年)
注:①为便于理解,对分组做了适当调整,具体按人口分为5%以内、10%以内、25%以内、中间50%、最后25%五个组(1%的分组太细了,样本的代表性不够,此表未列出)。
②人口数是按住户户均人口数和全国城镇总户口数推算的,城镇总户数为13084.2万户。
③人均收入用人均可支配收入替代。
表二:北京城镇人口(2004年)
注:①为便于理解,对分组做了适当调整,具体按人口分为5%以内、10%以内、25%以内、中间50%、最后25%五个组(1%的分组太细了,样本的代表性不够,此表未列出)。
②人口数是按住户户均人口数和全国城镇总户口数推算的,城镇总户数为342.5万户。
③人均收入用人均可支配收入替代。
表三:全国(含非城镇人口)(2004年)
注:①为便于理解,对分组做了适当调整,具体按人口分为5%以内、10%以内、25%以内、中间50%、最后25%五个组(1%的分组太细了,样本的代表性不够,此表未列出)。
②各分组中人口数为城镇和农村相应人口组之和。
③收入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人均纯收入加权平均数。
那么谁是中国的穷人,谁是中国的富人,或者自己在中国收入水平的什么位置就很清楚了。由于中美之间的收入差别与GDP水平差别巨大,中国是否可以将中产上的家庭都列在富的行列呢?
这样大约我们就不用再争论谁是富人、谁是穷人了。相比之下,中国富人在美国仍可能是很穷的人,这只能说中国还很穷,大家还很穷。而在中国本身,也许你已经是很富的人了。
购房除了现有的人均收入之外,还有拆迁补偿的情况、转让原有房产获得的收入情况和代际帮助的情况等等。这些因素也许与收入无直接的关系,但实际已改变了财富与收入之间的对称关系,也改变了购房时的穷富分类。